国家木材储备林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
        ◆建设背景
        2014年3月11日,唐守正、沈国舫、张齐生、孙九林、李文华、尹伟伦、马建章、李坚等8位来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联名致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建议。8位院士提出,木材是生态型传统材料,是现代四大基础材料中唯一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的绿色材料。欧美林业发达国家基本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自给自足、良性循环。我国森林资源家底薄,前几十年重采伐、轻培育,透支严重、欠账很多。
        8位院士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在《规划》范围内水光热、交通条件较好的南方15个省区,第一期划定1500万亩国家储备林,储备培育大径级活立木资源。将国内成功做法和国外有益经验结合,探索建立契约管理、代储代管、轮换动用和动态监测的国家储备林制度,纳入中央财政物资储备支持体系。二是建设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采取短、中、长期树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测算,建成基地2.1亿亩,每年可增加木材供应能力1亿立方米。
        ◆建设规划
        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700万公顷,继续划定一批国家储备林,国家储备林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2000万公顷,年平均蓄积净增2亿立方米,年均增加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材蓄积6300万立方米,一般用材基本自给。
        ◆建设试点
        2013年,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在7个试点省区优选30个重点国有林场承储,首批划定87.5万亩国家储备林。在示范建设基础上,2014年国家林业局把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范围扩大到15个省(区、市),将以国有林场为主体,优选中近熟林资源,划定1500万亩国家储备林。
        2019年1月2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签署《支持长江大保护共同推进重庆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确定重庆市为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重点合作省份,支持重庆市先期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500万亩,投资规模190亿元,融资额度150亿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专家论证,2019年拟在城口县、奉节县、梁平区、南川区、石柱县等区县先行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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